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创建于1956年,由政府举办,绍兴市卫生健康委直管,是一所集精神、心理专科优势与综合医疗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。医院承担着绍兴市及周边地区精神心理疾病的医、教、研、防及康复、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,是绍兴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技术指导中心,是浙江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定点医院,省司法厅所属的司法鉴定所,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协作医院,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,安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。设有绍兴市精神卫生研究所、绍兴市心理卫生协会、绍兴市心理健康促进基地、绍兴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、绍兴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、绍兴市市民心理健康促进学校、绍兴市(自愿)戒毒中心等日常机构。
医院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,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,功能设施齐全,环境优美、布局合理。核定床位700张,设有13个病区和精神科、心身障碍科、临床心理科、老年精神科、儿童精神科、药物依赖科、司法鉴定科、康复科、内科、外科、妇科、皮肤科、口腔科、中医科、耳鼻咽喉科以及检验科、特检科、放射科、药剂科等22个临床、医技科室。医院现有职工517人,其中卫技人员391人,占职工总数的76%;具有正副主任医师及相应职称的高级卫技人员48人,中级职称人员106 人,硕士15人,全国“五·一”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,市级名医1人,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,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。心身疾病科、精神科为绍兴市医学重点学科。
医院坚持“为民、惠民、便民”宗旨,树立“以病人为中心、以质量为核心”的服务理念,倡导“崇德尚学、慈心仁术”的院训院风,围绕“大专科、小综合”的发展定位,以打造“精神卫生中心”、“心理卫生中心”、“精神康复中心”、“司法鉴定中心”和“城西医疗中心”为目标,求真务实、开拓创新,竭诚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。
1956年4月,“绍兴市疯人院”经省公安厅、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批准,在绍兴市区和畅堂秋瑾故居内成立,核定床位100张,绍兴市精神卫生事业由此迈开了前行的步伐。1964年12月,因秋瑾故居对外开放,加上病人急增,医院由市区迁至绍兴县兰亭镇薛家坝,改名绍兴市精神病院,设5个病区,200张床位。1986年6月,医院注销绍兴市精神病院,改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。1996年5月,医院又从兰亭整体迁出来,搬至市区马臻路,设8个病区,350张床位,医院条件大为改善,医院发展有了新的平台。随着绍兴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,在绍兴市委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2003年12月,医院实施整体易地迁建。2006年8月,一座以精神心理卫生服务为特色,具备综合医疗服务能力,集医、教、研、防、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医院落成启用。
荣获2011年度市直卫生系统“巾帼文明岗”2011年度市直卫生系统先进党组织、2011年度市直卫生系统工会工作先进集体、“三八”呼啦圈比赛团体二等奖、市级“青年文明号”、2010-2011年度无偿献血先进单位、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。
拥有西门子CT、富士CR、CD、彩色多谱勒B超、血药浓度检测仪、日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、日本光电原装进口五分类血球计数仪、双通道经颅多谱勒、动态脑电图检测仪、生物反馈仪、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、美国贝克曼免疫分析仪、经颅磁刺激仪、植物神经功能检测仪、睡眠分析仪等先进仪器。医院现有职工517人,其中卫技人员391人,占职工总数的76%;具有正副主任医师及相应职称的高级卫技人员48人,中级职称人员106人,硕士15人,全国“五·一”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,市级名医1人,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,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。